原创著作,产权保护 政府、投票、评选、公安、学校、问卷、视频会议专注发展中小企事业 系统报价 | 支付帐号 | 授权查证
    计算机著作版权登记号:2014SR032463 手机:+86-1373066-4304 | QQ:1213920482 欢迎选择智睿软件系统 欢迎选择智睿软件系统
智睿软件系统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来源:本站 浏览:3698 次 发布时间:2013-12-11 20:02: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智睿院校培训学校系统 V 3.1.0 全新大专学校,技术学校系统更新 下一篇:智睿学校网站管理系统 V 7.3.0 漂亮的学校网站系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