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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zhirui
--  发布时间:2009-10-15 07:07:59
--  开源并不等于免费
新闻背景:
日前,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布了《有关开放源代码软件与商业软件知识产权的研究报告》。报告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以及知识产权基本法则的前提下,从知识产权及其相关角度对“开源软件”与商业软件进行了对比研究,提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观点和建议。报告认为,无论是“开源软件”还是商业软件都是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和规范下开发、流通的。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国产业发展环境,需要全社会逐步认识到通过知识产权所体现的软件价值。片面、过度地宣扬“开源软件”的“免费”和“自由使用”,只会迎合轻视和低估软件价值的错误思潮,不利于软件产业的成长发展。只有努力提高全社会对软件和一切知识产品价值的认识,从制度上鼓励创新,保障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激励企业立足于努力开发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我们的产业才能健康发展。
点评:分析师:钱磊

当前在很多人心目中,“开源软件”等同于“免费的或价格低廉的软件”,不少媒体也动不动就强调“开源软件”的低价特性。正如报告所提出的,这种提法迎合了轻视和低估软件价值的错误思潮,不利于软件产业的成长发展。事实上,虽然目前的大部分开源软件都比商业软件要便宜许多,但“开源”并不意味着“免费”。“开源软件”的核心思想是提倡“开放”而不是“免费”。
要理解“开源软件”的精髓,首先需要深刻认识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开源软件”与GPL许可协议的问题。GPL协议强调了软件产品的“自由分享”,从而阻止了软件产品拥有者利用软件产品的产权谋取商业利益。虽然大部分的“开源软件”是以GPL协议进行许可的,但GPL协议并不是唯一的开源许可协议。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开源项目采用了其他比较宽松的开源许可协议进行授权;另外,由于GPL协议对开源软件的商业化的阻碍作用,对GPL协议进行修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第二个问题是软件与源代码的关系。源代码是软件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全部。软件产品作为一件商品,其内容远远超过了源代码这一范畴。正如陆首群教授所说的,开源软件中,虽然所有源代码都是开放的,但体系结构、软件模块的配置/包装、各种软件模块之间或硬件之间的界面,以及可能需要加设的特定功能组件可能不一定开放,这里包含了建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条件,也是开源软件各种发布版差异的前提。
不妨这样理解“开源软件运动”:软件开发工作者相互共享自己的中间性知识成果——各种编程技巧、开发工具、标准以及可复用的代码等,而通过出售能够直接为用户所用的最终成果——软件包、特定功能组件、售后服务等——而获得商业回报,正如医生相互共享医学知识与技巧,而通过为病人提供能够解除病痛的药品与服务而获得商业回报。
总之,对于软件的最终用户鼓吹开源软件的免费或低价,既不利于软件产业的正常发展,也违背了开源软件运动的本来意图。